封面新闻 记者田之路
“经调取相关档案资料,结合李甲提起的相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情况和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撤销结婚证字号为川(2007)乐峨眉结字第X号结婚登记。”近日,李甲终于拿到了四川峨眉山市民政局撤销结婚登记决定书,捆绑了他近10年的婚姻“枷锁”终于被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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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31岁的李甲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甘洛籍的女子。李甲给了刘乙6000元彩礼后,双方很快登记结婚。有些奇怪的是,刘乙经常会冷不丁地“消失”,过一段时间又会突然出现在家里。
2013年7月,刘乙再一次“消失”,李甲带着年幼女儿到甘洛寻找,始终没有找到。后来李甲拨通了刘乙的电话,刘乙却搪塞着不肯露面。李甲萌生了结束婚姻的念头,多次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均因刘乙未到场而未能离成。几年后,李甲结识了与他年龄相仿的离异女子张某。两人准备重新组建家庭时,却被无法解绑的婚姻拦住了前路。
2021年5月,李甲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与刘乙的结婚登记,却因行政行为已超过最长5年起诉期限,其起诉未被法院受理。
一边是寻不到的人、离不了的婚,一边是期待的幸福、重启的希望。2021年7月,李甲向刘乙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走入法庭,李甲与坐在对面的陌生女人面面相觑——原来,与其结婚多年的刘乙另有其人。因离婚主体不适格,李甲的起诉被驳回。
“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不能撤销婚姻登记,我实在没办法了,只能来检察院申请监督。”今年1月,峨眉山市检察院检察官张惠群接待了李甲。根据相关规定,该案应由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进行监督。
鉴于李甲家庭困难,双方当事人均在峨眉山市,本着更有利于当事人及矛盾化解的原则,乐山市检察院一体化办案中心指定峨眉山市检察院办理此案。
“当时正临近春节,很多外出务工的人都回到家乡,这个时间点方便找人。”张惠群迅速带领办案团队成员驱车来到甘洛县展开调查。通过走访当事人、调取户籍证明和离婚诉讼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办案团队发现真刘乙从没有离开过甘洛县。原来,假刘乙真名叫阿某,其丈夫犯罪入狱后,一家生活陷入困顿。阿某于是拿着买来的刘乙户口本复印件去办了临时身份证,并通过中间人介绍与李甲结婚。
峨眉山市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听证会。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法院审判符合法定程序,但因李甲、阿某申请结婚登记存在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应当撤销该婚姻登记行政行为。
听证会后,结合办案情况及听证会结果,峨眉山市检察院及时向该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了李甲和阿某的婚姻登记。(文中均为化名)


